諮商紀錄
留在你的電腦裡
本機加密、完全離線、資料從不上雲。
和診所排程系統無縫接軌,待寫紀錄自動排隊等你寫。
僅支援 Windows 10/11・開啟後用好記帳號登入(離線 12 小時內照寫)
整份資料 + 敏感欄位雙層加密
整份資料庫加密,個別敏感欄位再加一層;檔案就算被複製走也只是亂碼。
完全離線可用
診所網路斷線仍可正常使用,超過 12 小時自動切到唯讀(只能看不能改),避免長期離線資料不同步。
模板與 PDF 匯出
諮商紀錄模板可自訂,一鍵匯出 PDF 與紙本存檔。
單機安裝,不需伺服器
不需自架伺服器、不必走診所 VPN,下載安裝後用好記帳號(免費)登入即可使用。
和診所排程系統無縫接軌
診所收款付了、就表示要寫一份紀錄。
本系統自動從診所排程系統拉回所有待寫紀錄,你不必在兩個系統之間切。
待寫紀錄自動出現
排程系統那邊結案收款,60 秒內本系統會自動拉回一筆草稿,等你寫。嫌等太久可以直接按「立即同步」馬上拉。
一鍵直開寫紀錄
在診所排程系統的預約畫面點「寫紀錄」,瀏覽器跳到 hoki-records:// 直接打開本地紀錄系統視窗,個案資料已預填好。
寫完只回報「完成」,內容永遠不出機器
你紀錄寫完、定稿送出後,本系統只傳回一個「已完成」的訊號給排程系統,讓診所後台可以追進度。紀錄本身的文字一個字都不離開你的電腦。
為什麼諮商所紀錄需要這樣保存?
諮商所是心理師法所定的諮商心理執業機構,個案紀錄屬個資法的特種個資。
條文要求「適當的安全維護措施」— 但技術細節留給各家自行判斷。
個案紀錄需要保存幾年? ▾
(註:諮商所未供醫師執業,不屬《醫療法》第 2 條所稱之「醫療機構」, 故不適用醫療法第 70 條病歷保存 7 年之規定;心理師法 §25 的 10 年要求更嚴。)
諮商紀錄是「特種個資」嗎? ▾
「適當的安全維護措施」具體要做什麼? ▾
現在業界常見的紀錄儲存方式,各有什麼設計挑戰? ▾
| 常見做法 | 要處理的問題 | 本系統如何處理 |
|---|---|---|
| 紙本鎖在櫃子 | 防火 / 防潮 / 鑰匙管理 / 找一筆舊紀錄要翻很久 | 改用數位儲存。 |
| 個人筆電的 Word / Excel | 檔案沒加密、機器送修時的資料移轉、心理師離職後權限怎麼收、誰看過什麼沒有紀錄 | 打開要先解鎖才看得到內容;送修或重灌後可用紙本備份金鑰把資料救回來;心理師離職後,診所主管按一下,他的電腦就讀不到診所資料;誰看過哪一筆紀錄,系統都記下來。 |
| 個人雲端硬碟 (Google Drive / Dropbox / iCloud) |
帳號是個人的、依靠第三方平台、平台條款隨時改、離職時權限收不乾淨 | 資料只存診所自己的電腦或診所內網,不上雲、不依靠第三方平台。心理師離職時,診所主管直接收回他的存取。 |
| 即時通訊 / Email 討論個案 | 第三方平台不可控、訊息留存沒辦法管、違反倫理守則 §10 保密義務 | 同一家診所內的同事可以開啟「一起看個案」設定,在系統裡直接看紀錄,不必用 LINE 截圖傳。誰看了什麼,系統都會記下來。 |
| 共用電腦 + 共用密碼 | 沒辦法分辨誰看了什麼、員工換人時要全所換密碼 | 就算電腦多人共用,每個心理師都用自己的帳號登入,不會跟同事共用密碼;誰看過哪筆紀錄,系統都有紀錄。 |
| 手機相簿 / 通訊軟體相簿 | 手機掉了 / 自動上傳到雲端相簿 / 維修或借人用時被翻看 | 本系統只在 Windows 桌機 / 筆電上運作,個案資料不會跑到手機,也不會被自動上傳到雲端相簿。 |
機構可以自行設計流程處理這些問題,也可以選擇現成已經做好的工具。下方對齊表另列本系統對個資法 §20-1 整體要求的對應。
心理師離職,他寫過的紀錄怎麼處理? ▾
諮商專業倫理對紀錄保密怎麼要求? ▾
本系統的「不同診所完全隔離」、「每位心理師用自己的帳號登入」、「誰看了什麼系統都記下來」對應這些倫理要求 — 讓基本的保密措施內建在工具裡,不必依賴個人習慣維持。
本系統如何對齊個資法 §20-1 安全維護要求
依《個資法》第 20-1 條,業者要對個案資料採取適當的安全維護。常見的六大面向 — 以下是本系統的做法:
| 安維要件 | 本系統的做法 |
|---|---|
| 1. 加密 | 整份資料庫以業界標準演算法(AES-256)加密,敏感欄位再加一層;每家診所有自己獨立的鑰匙,鑰匙存在電腦本機的安全區。 |
| 2. 存取控制 | 心理師用診所給的帳號一鍵登入,免再記另一組密碼;診所主密碼由所長保管;不同診所之間資料完全隔離,互看不到。 |
| 3. 備份 | 安裝時強制印出紙本救援金鑰(忘了密碼用這個救);多人診所版本另有一台主機在診所內網保留主副本。 |
| 4. 稽核 | 誰開過哪筆紀錄、改了什麼,系統獨立記下來,跟個案資料分開存放,不會被一起改掉或刪除。 |
| 5. 人員管理 | 心理師的電腦每隔一段時間要回診所網路驗證身分(預設 7 天,診所可調 1-30 天);離職心理師被主管按「撤銷」後,他下次連診所網路就讀不到資料。 |
| 6. 通報 | 本系統不自動通報主管機關 — 洩漏通報屬診所機構責任,須由主管依《個資法》第 12 條評估後執行。 |
本表為本系統設計與實作的對齊說明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法條引用版本: 心理師法 (民國 109 年 1 月 15 日修正)、個資法 (民國 114 年 11 月 11 日修正)。 實際合規責任仍歸機構;上線前建議由執業心理師與法務 review, 並依機構自身的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