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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 輔助諮商紀錄知情同意書
標準版
親愛的當事人(案主)(以下簡稱「當事人」)您好:
在開始諮商之前,我們想讓您了解一項與諮商紀錄有關的重要事項。本人/本機構使用一套 AI 輔助工具來協助心理師撰寫諮商紀錄,讓心理師能將更多時間與心力放在與您的對話上,而非事後的文書作業。
您的同意對我們非常重要。請放心,您的資訊將受到妥善保護,此工具的使用完全是為了提升您的諮商服務品質。以下依據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6 條、第 7 條及第 8 條之規定,向您說明相關事項。
一、服務說明
- 使用 AI 輔助工具協助撰寫諮商紀錄,可大幅減輕心理師於會談後之行政負擔,使心理師得以將更多心力投注於您的諮商歷程與處遇品質,提升整體服務體驗。
- 本人/本機構使用之 AI 輔助紀錄系統(以下簡稱「本系統」),係透過語音辨識技術將諮商對話轉錄為逐字稿,再由 AI 模型自動產生結構化之諮商紀錄草稿。
- 本系統僅作為心理師撰寫諮商紀錄之輔助工具,AI 產出之內容為草稿性質,所有紀錄均須經心理師專業審閱、修改及確認後,方作為正式之諮商紀錄。
- 本系統不會進行任何心理衡鑑、診斷或治療決策,亦不會取代心理師之專業判斷。
二、錄音說明
- 為產生諮商紀錄,本人/本機構將於諮商過程中進行錄音。錄音之唯一目的為供本系統進行語音轉錄及紀錄生成,不作其他用途。
- 錄音檔案先於您的裝置(瀏覽器)內進行加密,再經加密連線(HTTPS)傳輸至本系統位於台灣 ISO 27001 認證機房的專屬運算環境。伺服器收到後在記憶體中解密並處理,全程不寫入硬碟。處理完成後,錄音檔案即由系統自動刪除,不予保留。
- 語音轉錄及紀錄生成之全部運算均於上述位於台灣 ISO 27001 認證機房的專屬運算環境完成。AI 模型部署於同一專屬運算環境內,過程中不將您的資料傳送至任何外部 AI 服務。
白話說明:您的錄音在手機或電腦上就先「上鎖」(加密),傳到伺服器後只在記憶體裡短暫處理,處理完就自動消失,不會存在任何硬碟上。AI 也是裝在同一個專屬運算環境裡,您的資料不會被傳到外面。
三、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
-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諮商對話內容(含錄音及轉錄文字)、諮商紀錄。
- 蒐集目的:協助心理師撰寫諮商紀錄(特定目的:醫療、心理諮商)。
- 利用期間:本系統僅短期暫存資料以完成紀錄生成,去識別化紀錄預設保留 2 天後自動刪除。心理師應於紀錄生成後儘速匯出至其正式紀錄保存系統。紀錄之長期保存(依《心理師法》第 25 條規定至少十年)屬心理師及機構之責任,非由本系統負責。
- 利用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。
- 利用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處理(語音轉錄、AI 紀錄生成、去識別化處理)。
- 個人資料保護措施:本系統採用客戶端加密(錄音於瀏覽器端加密後上傳)、傳輸加密(HTTPS)、帳號權限控管、密碼加密儲存、兩層去識別化處理(AI 自動辨識及規則比對)等安全維護措施。所有資料處理均於位於台灣 ISO 27001 認證機房的專屬運算環境完成,AI 模型自主部署,不使用外部 AI 服務。
四、去識別化處理
- 本系統於產生紀錄後,將自動對紀錄內容進行去識別化處理,移除或替換可辨識個人身分之資訊(包括但不限於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電話號碼、地址等)。
- 去識別化後之紀錄存入資料庫時,僅以心理師自訂之個案編號關聯,不含可直接識別您身分之資訊。本系統資料庫中僅儲存無從識別特定當事人之編號與內容,且系統端不持有還原對照表。
五、當事人之權利
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3 條之規定,您就本人/本機構保有之個人資料享有下列權利:
-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-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-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-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- 請求刪除。
如需行使上述權利,請向本人/本機構之心理師或行政人員提出。
六、拒絕之權利
- 您有權拒絕本人/本機構使用 AI 輔助工具產生諮商紀錄。若您選擇拒絕,心理師將以傳統方式(手動撰寫)完成諮商紀錄,不影響您接受諮商服務之權益。
- 您可於諮商過程中隨時撤回本同意書之同意。撤回方式: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告知您的心理師即可。撤回後,心理師將改以傳統方式記錄。撤回後,本人/本機構將立即停止使用 AI 輔助工具,惟撤回前已合法蒐集並去識別化之紀錄,不受影響。
- 若當事人於資料保留期間(2 天內)提出撤回,心理師可透過系統即刻刪除該筆暫存紀錄。
七、其他事項
- 本同意書之簽署不影響您與本人/本機構間之諮商契約關係。
- 如您為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,應由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本同意書。
- 本同意書一式二份,由本人/本機構及當事人各執一份。
同意聲明
簽署本同意書,表示您了解並同意以下事項:
- 您已被告知本人/本機構使用 AI 輔助工具協助產生諮商紀錄,並了解其用途。
- 您了解錄音檔案經加密傳輸至位於台灣 ISO 27001 認證機房的專屬運算環境,於記憶體中處理後即自動刪除;去識別化紀錄僅保留 2 天即自動刪除。
- 您同意心理師於諮商過程中使用本系統協助撰寫紀錄。
- 您了解可隨時撤回同意,且不影響您所接受之諮商服務品質。
當事人簽名
日期 年 月 日
法定代理人簽名(未成年人適用)
心理師簽名
執業執照字號
機構名稱/心理師姓名
簽署日期 年 月 日
本同意書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6 條第 1 項第 6 款、第 7 條及第 8 條之規定製作
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》第 14 條,書面同意得以電子文件為之 | 一式二份,雙方各執一份